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年度研发费用达20万元以上的,年度研发费用达100万元以上的(前一年度研发费用降幅不超过20%),对新设立(新引进)企业当年或次年纳入统计库且年度研发费用在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10.强化科技企业培育,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园区)的,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不超过7万元,五、营造科技创新优良生态17.支持科技特派员赋能企业,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科技贡献突出企业、不超过10个科技创新发展典型团队(个人),并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10万元、每个团队(个人)3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