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012187546/2022-00009级别分类人事人才.发文号颁布部门时效性颁布日期2022-01-05实施日期2022-01-1316:20:27失效日期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山西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活动安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地实际和省外劳务输出就业、对外劳务输出等大项工作,提前谋划组织好相关针对性招聘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行动,为各类就业群体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用工桥梁,确保全年各项就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