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广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三、征集条件(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申报主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在广西区内依法登记,(二)农业企业品牌1.申报主体,不予推选或取消评审资格:1.近三年内品牌产品存在国家和自治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或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件的,具体材料清单如下:1.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申报书,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申报主体另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3.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推荐汇总表,品牌主体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推荐的农业品牌进行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邀请农业品牌专家、行业协会进行评审,六、结果应用本次品牌征集活动将从荣誉认证、宣传推广、产品展示、IP授权、产业培育五个方面为入选农业品牌赋能,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精品品牌,并在获得商标注册证的一个月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附件:1.广西农业品牌目录申报书2.市农业品牌目录申报推荐汇总表3.市申报单位联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4年7月1日附件名称操作附件:1-3.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