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工信规〔2021〕3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一)企业应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规上工业和软件企业,(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工具软件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四)企业近一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二、入库管理市工信局加强对进入培育库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监测,掌握企业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研发投入产出、行业技术带动作用等情况,培育库企业名单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创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一年度已入库企业如未获得认定,本次也需重新申请入库,三、申报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请有意向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今年已申报入库的企业不需要再次申报)填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