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张文熙等3484个个人充电桩项目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共209.04万元,请上述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附件:2023年乐清市个人充电桩补贴项目(第四批)清单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清市财政局2024年7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乐发改〔2024〕31号关于下达2023年乐清市个人充电桩项目(第四批)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pdf乐发改〔2024〕31号附件:2023年乐清市个人充电桩补贴项目(第四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