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申报工作,二、政策条件及奖补标准(一)获奖团队创业奖励1.申报条件(1)在国家部委或国际知名机构主办的展、会、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在厦新设立软件企业,且获奖项目团队或外地企业持股比例50%(含)以上,(2)新设立企业为已入库软件企业或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2.奖励标准对新设立软件企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二)主辅分离奖励1.申报条件(1)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投资组建软件企业,(2)新组建软件企业商事登记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以后,(三)关键软件补贴1.申报条件(1)企业为已入库软件企业或纳入规上软件业统计,(2)申报的软件产品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设计类工具软件,和同时符合“付费订阅”软件奖励和工业软件奖励条件的均须择一申报,(四)自主可控适配补贴1.申报条件(1)企业为实现软硬件产品在鲲鹏、飞腾、龙芯、申威等自主可控架构系统上稳定运行购买相关应用适配服务(不含硬件),(3)适配服务购买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三、申报兑现流程(一)网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四、其他事项说明(一)上述申报条件中“已入库软件企业”指按照《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软件企业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办理软件企业入库的企业,(三)已享受2024年第一批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政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