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的公示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育秧设施摸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育秧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推进集中育秧农业设施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严格验收,现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公示如下:我县仅绥宁县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家申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该设施类型为轻钢结构厂房+连栋薄膜大棚,具体包括轻钢结构厂房458.64平方米和连栋薄膜大棚2400米,项目总投资额为79.228万元,绥宁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认定该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各项实测值均达标,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服务面积达2000-3000亩补助上限不超过73万元),因此对绥宁县武阳镇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总额为23.7684万元,第二批:根据服务育秧面积、设施管护情况拨付剩余20%,绥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