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大连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一)参评方式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二)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市科技局委托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作为评价工作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由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公示前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核查结果报告: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四)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市科技局组织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三、组织与实施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大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及入库登记编号等工作,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的完整性和指标条件符合情况进行确认审查,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等工作,提供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总结等,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四、时间安排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六、联系方式评价部门: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联系人:王连军电话:83635835QQ工作群:327068772监督电话:39989816附件:1.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doc2.附件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3.附件3-各区市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联系人及电话.doc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