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用于2023年受灾乡镇的受灾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设施重建、修缮项目,政府投资或政府参与投资及债券项目不在补助范围内,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通过受灾规模养殖场(户)上报,乡镇政府审核,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第三方现场评估、鉴定,现将受灾规模养殖场(户)鉴定结果进行公示,拟对经鉴定的受灾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先建后补,(灾后重建鉴定情况汇总附后)以上鉴定结果和拟扶持项目公示期7天,即7月1日-7月7日,凡对鉴定结果和拟扶持项目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兽医局反映,市畜牧业管理局对举报的项目进行核查处理,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30-17:00联系电话:0431-83747738附件:灾后重建鉴定情况汇总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