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6月7日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第三章培育与管理第十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57制定标准数量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设计标准数量,3.所称设计费用指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所称工业设计学科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列之艺术学设计学类相关专业、工学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5.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专利(含外观、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经登记的版权(含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造型图像等),6.所称设计标准指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7.所称工业设计重要活动包括:党和国家重要活动中工业设计类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