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按照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24年4月9日,审核受理企业社保补贴51家1264人,拟补贴金额544.770956万元,现将2022年下半年企业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单位(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附件:附件1.2022年7月-12月企业招用普通劳动者社保补贴.xls附件2.2022年7月-12月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xls附件3.2022年7月-12月企业招用南疆三地州劳动者社保补贴.xls附件4.2022年1月-6月企业招用普通劳动者社保补贴.xls附件5.2022年1月-6月企业招用南疆三地州劳动者社保补贴.xls阜康市人社局职建科公示举报电话:0994-32224200994-3522322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