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江苏盈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钢筋陶粒混凝土轻质墙板(蒸压),南通市泳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隔墙板、砂)B05、B06,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外墙板、砂)B06,海安弘泰建材厂生产的复合材料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海安弘泰建材厂生产的复合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燃烧性能A级)予以登记公布,登记证书有效期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