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睦邻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陈声春13373.742浙江厚朴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陈超逸12098.933温州市瓯之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郑艳艳12243.664浙江恒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思欣12081.35浙江中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罗会琴5022.966浙江中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孔红燕5022.96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