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延长《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政策解读图片解读:关于延长《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政策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延长《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有效期的政策解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要求,我镇对即将期满的《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坦府〔2021〕9号)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坦府〔2021〕9号)需继续施行,其有效期继续延长1年,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现将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附件:1.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坦府〔2021〕9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2024年7月18日附件1继续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延长有效期1《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坦府〔2021〕9号)有效期继续延长1年,至2025年7月7日附件下载:附件2.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