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一项市级产业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从高但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三)申报要求请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认真组织企业申报,三、申报材料申报财政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单位),向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县区、开发园区、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时登录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涉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经信局市级产业政策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和组织评审,相关业务科室根据申报政策和市财政局具体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将通过复核的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名单报送综合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将拟兑现项目审核情况表经电子政务平台以通知形式报至综合法规科,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类项目进行复核,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五、申报责任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1.附件1:马鞍山市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省级软件企业)政策资金申请表.docx2.附件2:承诺书.docx3.附件3:关于进一步强化载体、企业申报各类荣誉及产业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的通知(试行).pdf4.附件4:县区推荐项目申报表.xls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