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4月29日零时至5月20日24时停机,现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线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的业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各级人社移动端(包括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等)、电子社保卡签发APP等服务渠道暂停以下业务查询及办理:(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三)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工程建设项目动态实名制线上报备业务,我市于2022年5月20日24时恢复,停机期间未及时办结的社会保险待遇业务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补发,(二)停机期间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到属地人社部门现场正常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疫情期间除外),(四)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向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电子邮件、现场提交等方式申报有关业务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将及时办理,请在4月28日17时前办理,(六)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请参保单位和个人错峰办理有关业务,附件:各县市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