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和《寿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县农发果蔬发〔2024〕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提升设施蔬菜的安全生产能力,促进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请认真领会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一、项目任务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蔬菜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1个以上新型经营主体改造老旧温室50亩,提升蔬菜设施生产能力,二、实施主体要求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施蔬菜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等现代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四、资金补助方式及标准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改造老旧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六、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方案,八、咨询方式联系人:王咏华联系电话:0354—462303613333542996(微信同号)寿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