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度汽车产业政策市经信局牵头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一)支持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1.支持方式:引导市内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全市统一的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市本级财政每年对接入监管平台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给予0.10元/千瓦时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2.支持方式:支持各运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公共设施建设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市本级财政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支持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3.支持方式:对完成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并纳入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开道路测试路段的,市本级财政按实施主体项目建设费用的5%给予一次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二、申报方式汽车产业政策市经信局牵头部分项目将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线上平台开展申报,请企业线上申报,企业于1月24日前完成线上申报,三、工作要求请各县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1月26日前行文上报初审结果至市经信局指定邮箱(盖章PDF版),市经信局负责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