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投促委办发〔2020〕4号)有关要求,由企业申报,县、市、自治区投资促进部门初审备案,委托专业机构对2022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及固定资产形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组织开展项目实地核查,经2023年12月12日、22日分别召开的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第一、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项目符合《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拟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日,序号申请奖励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全称拟奖励金额(人民币万元)项目属地备注1京东南宁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运营结算中心项目(二期)南宁金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113.24南宁市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2年产103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257.65南宁市(上林县)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3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3,000.00南宁市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4百色天立学校项目百色神州天立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80.94百色市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合计3551.83监督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项目协调服务处:0771—5855524,机关党委(纪委):0771—5851211,电子邮箱:jfwc@gxipn.gov.cn,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27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