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名单各载体在评价工作开始前报送至市亩均办备案,同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2.供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采用亩均税收(70%)、亩均营业收入(30%)两项指标统一评价计算,(2)供地5亩及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企业实际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70+(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30+综合素质加分,经各载体亩均办审核确认后可直接定档为A类,(7)实施技改项目且评价年度两库数据亩均技改投入均超过50万元/亩的企业保档B类,(三)企业数据收集原则上市亩均办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参评企业的各项指标数据进行统一取数并共享至各载体,各载体亩均办组织参评企业补充填报其他亩均评价基础信息,各载体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将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定档调档以及综合素质加分等内容进行采集确认并及时报送至各载体亩均办,各载体亩均办需将定档调档及综合素质加分内容报送市亩均办备案,各载体亩均办牵头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七)结果公布各载体将经本级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的评价结果于2023年6月底前报市亩均办审核,1.经信部门(亩均办)负责综合评价数据汇总、计算和结果分类,六、其他事项1.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及各载体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该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各项指标数据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