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为做好2023年度第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修订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2〕142号),请认真对照《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附件5),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参照申报注意事项清单(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县(市)区、开发区核查率需达100%,请于12月27日前正式行文(随附附件6《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推荐上报,报送材料包括县市区正式行文PDF版、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我局拟于12月19日-23日同步开展现场核查,届时请被抽查的县(市)区、开发区予以配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系统申报注意事项清单2.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修订《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2〕142号)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5.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6.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7.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认定现场核查表附件1-7下载附件1-7.zip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24日(联系人及电话:戴春艳3826021、陈巍383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