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做好我市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先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合同,2.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4.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二、申报程序及要求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2.各县市区经信局组织现场核查,3.首版次软件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选择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三、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联系人: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与软件科,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2023年第二批首版次软件申报评定的通知.pdf附件2: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pdf附件3: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请报告书.doc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