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2万元经费补贴,一次性给予5万元经费补贴,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3万元,对获得省级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同一主体一个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主体一个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推行知识产权创新管理国际标准、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国家标准并贯标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经费支持,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对新入库规上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