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创建绿色产品和绿色工厂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引导鼓励我市工业企业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二、创建工作程序(一)宣贯与培育,市经信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园区加强政策宣贯和组织动员,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机制,选择一批具备创建绿色产品和绿色工厂基础条件的企业,(二)创建与申报,培育企业对照相关评价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绿色制造体系创建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应按照相应类别具体标准、评价通则、导则和要求以及每年申报具体通知开展自评价,申报主体根据每年申报通知要求向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获得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同时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市经信局组织对已公告绿色制造名单开展现场复核,三、组织管理与政策支持市经信局负责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绿色工厂的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