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旌德县加强集约节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旌政〔2022〕8号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旌德县加强集约节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2022年2月25日旌德县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精准供地1.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原则上县级安排需求面积70%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不能如期如约履行项目监管协议或出让合同的产业用地,在改造范围内规划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土地,结合实际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库,严格按照实施时间节点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根据各镇补充耕地项目及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及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乡镇,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合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土地执法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