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决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国范围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二、工作安排(一)推进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管理,职业危害风险低的重点行业企业落实一般管理,对一般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纳入重点管理,各在广开展业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应使用《职业病危害基础管理信息表》,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含年度更新)、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劳动者个体防护等管理工作,二是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每月5日前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将上月的新登记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础管理信息表》报送市卫健委法制监督科,每月向市卫健委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面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所有用人单位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普法进行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卫生法治公园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说明:《职业病危害基础管理信息表》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本次检测情况提供的职业健康管理建议,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