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决定开展2021年度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工作,2.申报企业须为2021年我市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目录库内企业,3.申报企业须符合《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6.已享受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励扶持的同一项目,二、申报资料1.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2.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申报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3),三、其他事项1.根据《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2019年度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统筹安排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数量及奖励资金,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其中一项,2.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编制,电话:4036754电子邮箱:59156037@qq.com附件:1、《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2、智能工厂申报书3、数字化车间申报书4、数字化生产线申报书5、生产、检测设备(软件)购置清单6、申报材料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