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广德市农业农村局茶产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茶产业项目管理,第三条本制度包括项目方案制定、申报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审核、资金拨付,第二章项目方案制定、申报立项第四条项目包括普惠制项目、奖补类项目、建设类项目和市财政专项四部分,报市政府(或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批复后依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经公示无异议、报农业农村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后实施,报上级部门批复后建设实施,报农业农村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研定后实施,第三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汇报,第十条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文本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须在建设计划下达后及时书面报告农业农村局,第十二条项目验收内容为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批复的实施内容,第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验收时需按建设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实物、票据和实施图片,经公示无异议、报农业农村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