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国市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第四条获得宁国市科创基金和省级科技团队扶持资金扶持的科技团队,第六条申请投资的科技团队及项目,每年年初制定和发布《宁国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指南》,根据《宁国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指南》的要求,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从团队质量、科技成果等方面对科技团队及项目进行技术评审,科创基金管理人组织投资专家从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管理、产品市场前景等方面,科创基金管理人依据技术评审结果和尽职调查结论进行投资决策,第四章投资方式第八条按照科技团队申报项目的类型、技术成果先进性、商业化与产业化前景、对宁国市新兴产业培育或对传统产业提升的作用程度,第十条在宁国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在未获得市科创基金投资前,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一条科创基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创基金依法参与所投资的科技团队创设公司重大决策,第十三条对确定投资的科技团队项目,第十四条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投资基金的科技团队,科创基金管理人定期向市科技团队工作领导组报告基金运行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权益的重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