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郎步街道农村建房和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郎步办〔2022〕29号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郎步街道农村建房和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2022年7月8日郎步街道农村建房和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郎步街道农村建房的规范管理,可以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街道依据《郎步街道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街道审批”的程序办理确保村民建房先批后建,四、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村民以户为单位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撤销或修改宅基地方案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再予以公示,村级组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村级组织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意见,(五)街道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六)街道规划建设委员会每月召开会议,(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三)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二)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