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孵化能力,现将《宁国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2022年6月29日宁国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宁国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第三条根据中心实际情况可以委托创业创新载体(科技孵化器)的专门运营团队具体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第四条功能定位:中心是创业团队、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第六条中心由专门运营团队为入驻的创业团队、企业(院所)提供以下服务:(一)为入驻创业团队、企业(院所)提供办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场所及物业管理等服务,(二)为入驻创业团队、企业(院所)申报科技项目提供资料初审、联系上报等全程服务,(三)为入驻创业团队、企业(院所)的成果信息发布、产品检测、成果评审、合资合作提供服务,(四)为入驻创业团队、企业(院所)举行的培训、项目洽谈、人才引进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第四章入驻程序第九条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入驻创业团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入驻申请表,(二)入驻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入驻申请表,第五章入驻费用、第十一条入驻费用(一)入驻中心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对于违规入驻中心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院所),第七章入驻企业毕业第十三条孵化时限和毕业条件(一)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二)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企业必须是在宁国市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