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期限:相关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缴纳2022年4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从5月起申请缓缴,也可以申请退回2022年4月费款,三、资格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参保企业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新开办企业符合缓缴政策的可以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四、办理流程:鉴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即将暂停办理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即申即享”:通过数据共享判定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中确认申请后,4月26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5月2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恢复办理业务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