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个人: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紧急通知》(桂建计〔2019〕6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9年3月23日起已停止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我市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已缴纳建安劳保费的大部分项目完成核退手续,目前尚有部分项目(详见附件4)未到项目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办理核退手续,请各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个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核退,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2000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建筑安装劳动保险费,符合核退条件但未申请办理核退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可到我市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办理核退手续,二、工程项目已结算,三、具体联系方式(一)防城港市劳保办: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7室,(二)港口区劳保站: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728号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室,(三)防城区劳保站: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路202号建管局建管股(二楼),联系人:王小葵,(四)东兴市劳保站: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管理综合股,(五)上思县劳保站:防城港市上思县中华路建设大厦三楼财会室;联系人:黄浩;联系电话:0770-8511609,附件:1.施工单位申请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清单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拨付申请表3.承诺书4.防城港市建安劳保费未拨付项目汇总表防城港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2023年9月13日文件下载:附件1:施工单位申请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清单.docx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拨付申请表.docx附件3:承诺书.docx附件4:防城港市建安劳保费未拨付项目汇总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