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区供办〔2023〕2号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宣城市宣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基层供销社: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作用,区委组织部、区供销社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组织部宣城市宣州区供销合作社2023年3月28日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宣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宣供〔2021〕3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资源优势,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村“两委”的组织优势、供销合作社的资源与服务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指导村党组织与供销合作社,形成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多赢局面,把服务“三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可以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办,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形成村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的多赢局面,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区供销社的全资公司、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股东适当参股,促进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工作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完成服务三农、服务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