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宁卫健医〔2023〕5号各公共交通运营公司、各有关风景区、各公立医疗机构:为持续改进和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3〕2号)和宣城市献血办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我市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具体政策内容为:(一)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和公交车辆,二、政策范围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一)在安徽省无偿献血1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二)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三)在安徽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三、组织实施(一)市卫健委(市献血办)负责对符合条件享受“三免”政策的个人发放《宣城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凭《荣誉卡》享受政策,《荣誉卡》持卡人可出示《荣誉卡》和本人身份证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辆,《荣誉卡》持卡人使用本人第三代社保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公交车辆,(三)《荣誉卡》持卡人在市域内到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游览、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均需同时出示《荣誉卡》和本人身份证,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国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