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和具有独立法人的生猪养殖公司等,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单位须在沛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申报建设养殖场需达到以下标准: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生猪养殖家庭农场和独立法人的生猪养殖公司,三、支持内容(一)支持范围包括: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新(改、扩)建,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四、项目申报程序推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政策,对拟报项目单位条件进行审核,通过镇(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列入项目清单,对拟报项目企业及立项项目通过沛县农业农村局网进行公示,wy五、其他要求各镇(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申报条件,沛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