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企业规模裁员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裁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4)企业与职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1)初步拟订裁员方案①裁员方案应明确的事项企业裁员方案中要明确裁员依据的法定情形、裁员岗位、裁员数量和比例、裁员标准、裁员名单、裁员实施时间及实施步骤、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情况、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和方式、清偿拖欠工资和补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计划等,②初步确定裁员名单企业要在全面梳理职工的性别、年龄、工作岗位、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合同终止时间、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均工资、家庭情况、是否处于医疗期、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女职工是否处于孕产哺乳期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企业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裁员报告企业将裁员相关资料和裁员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3)经济补偿企业与被裁减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企业规模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企业规模性裁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依法解除与被裁减人员劳动合同,企业应按法定程序实施裁员行为,企业要认真评估裁员对生产经营、劳动关系和企业形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