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兜住特殊时期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社会稳定器”作用,依据我省《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一、保障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二、发放标准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00元,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三、办理渠道1.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等渠道进行网上申请,2.也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四、受理期限受理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