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华为”等75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际细分市场前三位,“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的实践,决定了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必须延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即日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一)主办机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二)申报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8月15日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三、评价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四、评价标准依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五、复审工作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十九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十六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九届通过复审的企业),对于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复审通过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复审相关事项详见“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公告)六、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第二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进入第二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申报系统→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申报注册,七、评价程序及注意事项(一)评价程序包括:企业申报、资格审查、现场评审、公众投票、行业地位评价、品牌价值评估、评审会议(公证处现场公证)、结果公示、成果发布,(二)申报企业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入围企业参加现场评审、公众投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