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办〔2023〕4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新纳入限上商贸主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国家级、省级、市级“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年网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网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产品品牌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当年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补助当年不超过10万元,当年企业首次开展9610、9710、9810、1210业务的达到10万(含)美元以上50(含)万美元以下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增跨境电商实绩企业按每50万(含)美元给予3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