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2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市人社局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对宣城云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审计,主要对创业券服务商、运营商数据真实性和服务流程合规性进行监督审计”,根据市就业中心与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宣城市创业服务云平台第三方监督服务采购合同》,合同期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合同金额18万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63-3023631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