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市级零工市场申报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条件1.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提供相关就业服务,3.成功提供就业服务人次不低于1000人次/年,二、申报材料1.《晋城市年度市级零工市场认定申请表》,3.零工市场建设和发展报告,包括零工市场建设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机构设置、综合服务、管理制度等,4.在职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资质情况,5.年度提供就业服务人次详细资料等其他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由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运营主体提出申请,经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对评审合格的拟确定年度市级零工市场名单进行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授予“晋城市年度市级零工市场”牌匾,咨询电话:0356-2199486附件:晋城市年度市级零工市场认定申请表.docx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