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关于下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2号)、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2015〕31号)规定,经初步审核,拟办理李富元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部门:井研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风控股,受理电话:0833-3711903,通信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60号,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附件: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docx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翻译搜索复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