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企业按照要求提供一式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清单见附件1)至贵州省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全省企业申报,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受理所在地企业申报),遵义市政务服务大厅法人服务区综合窗口,毕节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法人区3-6号综合受理窗口,企业通过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科技管理系统”,注:申请认定的企业需同时完成高企工作网和科技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并确保高企工作网、科技管理系统与纸质申报材料信息统一,省科技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申报企业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企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附件1: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清单.docx附件2: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样表).doc附件3: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及科技人员名单(提纲及样表).doc附件4:承诺书及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申明.docx附件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求.doc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