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本次发布申报指南包括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及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四、申报程序(一)申请人注册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及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主体为个人,(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系统,按程序确定推荐对象后提交至省科技厅,由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申请人,由其主管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省属厅级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的申请人,由本单位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计划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的一类进行申报,5.申请人已入选省管专家(原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十”“百”层次人才)、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专项、基金),“十”层次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1名院士或2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I类专家(原省核心专家)联名推荐;“百”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对象可由本领域2名以上管理期内省管II类专家(原省管专家)或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专家联名推荐,申请人将经推荐专家本人签字的联名推荐函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0851-86987256电子邮箱:172531929@qq.com附件:贵州省第七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和第十四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指南.doc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