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建设“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市委农办发〔2021〕37号)和《关于建立“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运行资金保障机制的通知》(张乡振局发〔2022〕71号)要求,经乡镇申报,县妇联审核,我县2024年新建“巾帼家美积分超市”3个,分别为祁丰乡堡子滩村、观山口村,大河乡营盘村,每个村补助资金1万元,共计补助3万元,资金从县级衔接资金安排,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9日(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全国监督电话:12317、12345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肃南县妇女联合会肃南县乡村振兴局肃南县乡村振兴局:0936-6122976肃南县妇女联合会:612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