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申报2024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题设置2024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共5个专题,且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十)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只能申报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题一、专题二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十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1.项目申报单位有3项以上(含3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等申报主体除外),项目申报单位有1项以上(含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或终止结题的,(二)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1.已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单位和申报人,2.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并完善单位信息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人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须按系统模板要求撰写)及相关附件材料,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广德产业园、广佛产业园、市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通过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向清远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已推荐项目原则上不退回修改),并将县(市、区)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通过粤政易平台报送至市科技局,申报项目在清远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联系人: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林成辉3362316高新技术科刘国君3360585科技合作与服务科张凌3362943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郭秋菊3361715地址:清远市清城人民二路9号之3科技服务生活大楼附件1:2024年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wps附件2:县(市、区)推荐项目汇总表.xls附件3:项目承担单位(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4:项目组成员科研诚信承诺书.doc附件5:科研项目自筹经费承诺函.doc附件6: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doc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