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一)鼓励入限纳统,给予法人企业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个体户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3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品牌)一次性给予运营管理机构不超过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二、支持电商产业发展(一)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直播基地)发展,对年网络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电子商务园区、电商直播基地、数字产业园区,对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的纳统电商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年直播带货销售额5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MCN机构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