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穗农〔2019〕173号)文件要求,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效期满后进行续展的生产经营主体,每续展1个绿色食品产品补助2万元,同类的(按绿色食品标准分类)系列产品,每个产品补助1万元,2023年粤海永顺(广州)麦芽有限公司获得1个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有效期满后进行续展,共补助2万元,同意下列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享受绿色食品认证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6日开始至2024年7月23日止,请书面和电话向区农业农村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0)82111877,序号生产经营主体或基地创建单位名称申请补助类别证书编号生产规模(亩、吨)补助数量(个)补助金额(万元)1广州观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绿色食品LB-24-22081920311A50000吨12(注:1.每个绿色食品产品、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在标志使用有效期内只准申请一次,2.此表由所在区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