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脱贫劳动力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可申请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广东省劳务协作4省区按贵州、西藏、新疆籍脱贫劳动力1000元/人/年,广西籍脱贫劳动力600元/人/年,其余中西部省份脱贫劳动力500元/人/年予以补助,现将2024年7月初审通过的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举报电话:88851004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9日(至少三个工作日)附件: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2024年7月望牛墩镇农林水务局2024年7月16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公示文件期次:12024年7月序号申请人姓名户籍省户籍市申请日期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开始日期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结束日期补贴金额(元)1农伟成江西赣州2024.6.12东莞扬鸣家具有限公司望牛墩镇2023.1.12024.12.315002李冬林江西赣州2024.6.12东莞扬鸣家具有限公司望牛墩镇2023.1.12024.12.31500。